最新报道!中证协发布最新评价办法: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考核更趋严格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8 22:09:23 790 0条评论

中证协发布最新评价办法: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考核更趋严格

北京,2024年6月18日 - 为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评价办法在原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修订:

  • 增加了评价指标。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负向申报质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回购业务等指标,进一步涵盖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的关键环节。
  • 调整了评价方法。 新评价办法调整了部分指标的评分标准,提高了对高风险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评价结果与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承销额度、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等挂钩,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约束。
  • 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 新评价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定期向中证协报送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公开评价结果,增强了评价结果的透明度。

中证协表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将持续加强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债券投资服务。

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对债券市场有哪些影响?

  • 促进债券发行定价更加合理。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指标,将对发行人压降融资成本、提高发行定价合理性产生积极影响。
  • 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负向申报质量指标,将督促证券公司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 维护市场秩序。 新评价办法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有效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是监管部门落实姓党要求,以投资者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将对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受严惩!珠海首例家暴男获刑八个月

珠海: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小丽曾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多次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10月,小丽不堪忍受,向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依法审查后,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然而,张某在签收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却置若罔闻,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多次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并向小丽发送大量死亡威胁信息。小丽多次向法院求助,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意义

  • 彰显法律权威。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不得违反。张某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 体现对受害者的关爱。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案的判决表明,司法机关将坚决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依法从严惩处。
  • 为维护家庭和谐提供了有力武器。家庭暴力是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危害家庭和谐。本案的判决对潜在的家庭暴力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张某案件的判决,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家庭暴力、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今后,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势,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 相关背景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法官说法

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司法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 延伸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移除了无效网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实施细则 [移除了无效网址]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8 22:09:2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今日新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